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2—2023年秋冬季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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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2—2023年秋冬季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我市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按照《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2022-2023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编号:20220125)的工作要求,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2022—2023年秋冬季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我市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按照《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2022-2023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编号:20220125)的工作要求,我局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通过建立有效的管理制度和保障措施,进一步加大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治理力度;通过提高施工现场管理精细化、标准化水平,实现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治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立完整建筑施工扬尘治理长效机制,持续改善我市城市空气质量,提升城市居民生活质量,坚决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按照《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2022-2023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编号:20220125)落实扬尘治理量化标准的6个100% :
为加强行动方案的组织领导,确保有序推进,成立2022-2023秋冬季北海建筑施工扬尘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质安科,办公室主任由龙智彪同志兼任,主要负责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下达各种各种工作通知指令,督促各项工作落实情况,汇总上报攻坚行动开展的各项工作数据、总结材料。
充分运用智慧工地平台“绿色施工”模块对施工现场的PM2.5及PM10浓度实时监控,实现工程建设项目扬尘在线实时监管。逐步加强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工地扬尘整治,严格落实智慧工地监控、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封闭围挡、车辆清洗、裸土覆盖等措施。
合浦县住建局、市质监站要加强监督巡查工作,联合执法大队开展工作,凡是到工地开展检查必查扬尘治理情况。检查强监管严执法,对未按要求落实工作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责令整改并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拒不整改的,整改不力,整改敷衍的,责令停工整改,涉及嫌疑违反法律的依法进行查处。
施工单位理应当制定施工扬尘防控专项方案,建立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制,责任制名单和防尘治理内容要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确保扬尘防治责任明确、措施到位。
优化升级智慧工地平台绿色施工管理模块功能,督促项目工地做好扬尘监控设备的安装和维护工作加强项目扬尘在线监测,逐步实现网上实时监控。
工地围挡应连续设置,不能随意设置出入口。围挡材料应选用砌体、金属板材等硬质材料,高度不低于2.5m。工地主要出入口道路应采用强度等级不低于C25的混凝土进行硬化,厚度不小于20cm,主要出入口一定得安装高清视频监控系统,监控系统必须24小时连续开启工作,监控录像连续储存时间达到1个月以上。
土方运输车辆必须冲洗干净并采取一定的措施干燥车轮,加强保洁效果,严禁使用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的运输车辆;车辆驶出建筑施工工地之前一定要采取封闭措施,防止渣土运送过程中沿途抛、撒、滴、漏,污染旁边的环境。主要出入口必须设置冲洗平台,规格不小于3.5mx5m,同时应设置排水沟、挡水坎和沉砂井,配备大功率洗车设施,确保出入口两侧50米范围内道路清洁。
施工现场出入口和场内主要道路、加工区、办公区、生活区须采用混凝土进行硬化处理,硬化后的地面应清扫整洁,不得有浮土、淤泥。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实行绿化覆盖。
施工现场场地和集中堆土区域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水泥、砂石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入库入池,并根据施工情况及时遮盖,防止产生扬尘。建筑施工工地应积极推广使用预拌砂浆,易产生扬尘污染的作业,应采取遮盖、封闭、洒水等降尘措施。
当发布预警信息时,重点区域内项目应按照《北海市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方案(试行)》的要求响应相应防控措施,以达到应急调控目标。
各项目、各参建企业严格按照《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持续开展房屋市政设施建设工程项目非道路移动机械更新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的通知》落实编码登记工作,并做好非道路移动机械进场管理,要求没有环保铭牌的、不进行编码登记的、冒黑烟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得进入项目工地。我局也将加强监督检查,经发现未按要求落实工作的将予以处理,严重的将移交执法查处。
建设单位对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控制工作负总责,工地开工前应组织施工、监理、土方运输等单位制定完善的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控制措施,开工后应及时支付安全防护、文明工地措施费用,并督促施工、监理单位落实扬尘控制措施。实施工程单位对施工全套工艺流程中的扬尘控制负主体责任,应认真落实施工现场扬尘控制措施,保证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专款专用,并建立施工工地动态管理清单,准备扬尘落实情况台账备查。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扬尘控制负监理责任,应督促实施工程单位在各个施工环节和施工现场严格执行各项扬尘控制措施。
合浦县住建局及市质监站要切实落实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控制的监管责任,将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控制纳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督重点内容,要制订建筑扬尘专项治理方案,明确责任人和工作职责,制作完善检查及整治记录履职台帐,合浦县住建局,市质监站(联合执法三大队)定期组织巡查、检查,依法查处违反法律法规行为和相关责任主体。
合浦县住建局及市质监站要全方面开展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治理工作,对监管辖区内各类建筑工地进行排查摸底,于每月1日前将上月扬尘治理工作情况报送我局质安科汇总上报(电子版报送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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