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乐清日报全媒体记者叶长一通讯员詹卫军)近来,乐清市环保局柳市分局得悉柳市镇仙垟村车站路邻近有一家无环保批阅手续的加工场正在出产,当即安排人员赶赴现场查询。
执法人员发现该加工场坐落柳市镇杨宅村工业区,租借厂房从事柜架成套电器壳体加工及喷塑作业,无环保批阅手续。
执法人员在现场看到,该加工场的车间北首、南首为别人厂房,西首、东首为小路及杨宅河,距杨宅村约50米。首要出产设备有喷塑流水线名。查询时,该车间正在出产,燃煤烘箱发生的废气经简易湿法除尘后排放,喷塑发生的工艺废气经PE棉过滤再经布袋除尘处理后排放。执法人员现场责令其立马中止出产,对其出产电源进行查封,并立案查处。
乐清市环保局柳市分局有关人员表明,下一步柳市分局中队将加强巡查监管,避免其私行恢复出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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