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拟建地址坐落江苏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小明沙路以西、港丰公路以北,拟新增工业用地56852.67平方米(约85.3亩),拟建出产厂房、库房、工作区、罐区、共用工程区等,拟建总建筑面积31354.0平方米;项目拟置办谐和釜、反应釜、灌装线、储罐、空压机等出产辅佐设备。
项目建造期为3年,建成后达产年将构成年产10.4万吨金属加工涂层资料的出产能力。
依据《国家开展变革委严重固定资产出资项目社会安稳危险评价暂行办法》(发改出资[2012]2492号)和《江苏省开展和变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省开展变革委固定资产出资项目社会安稳危险评价暂行办法的告诉》(苏发改规发[2012]1号),现对该项目进行公示,首要就以下几点寻求大众对本项目的定见,如有其它方面定见或主张也可提出:
1、自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大众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建筑设计企业、评价单位联络。
3、一起,大众对本项目有社会安稳危险方面的主张或定见,可向建筑设计企业、评价单位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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