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广东省臭氧污染防治(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协同减排)实施计划(2023-2025年)》,计划到2025年,全省首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完结国家下达方针要求,完结600余项固定源NOx减排项目,10000余项固定源VOCs减排项目,2000余项移动源减排项目,臭氧生成前体物NOx和VOCs继续下降。
作业方针:全面排查运用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以及涉有机化工出产的工业集群,展开晋级改造。2025年末前,新建成8个会集涂装中心,7个活性炭会集再生中心。
作业要求:各地级以上市应排查涉大气污染物排放工业集群(同一城镇及毗连城镇交界处同行业企业原则上超越30家的能够认定为涉大气污染物排放工业集群),对存在显着问题的工业集群要拟定整改计划,一致整治标准和时限,完成筛选关停一批、搬迁入园一批、就地改造一批、做优做强一批,2023年末前基本完结工业集群综合管理。同一类别工业涂装企业集合的园区和集群,推动建造会集涂装中心;吸附剂运用量大的区域,建造吸附剂会集再生中心,同步完善吸附剂标准釆购、一致搜集、会集再生的管理体系;同类型有机溶剂运用量较大的园区和集群,建造有机溶剂会集收回中心。推动各地级以上市建造钣喷同享中心,配套建造适合高效VOCs管理设备,钣喷同享中心辐射服务范围内逐渐撤销运用溶剂型涂料的钣喷车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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