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监视测定多个方面数据显示,2月17日14时至18日14时,西安市环境空气质量在中度污染与重度污染分界线时,持续处于重度污染水平。
经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预报预警组研判分析认为:2月18日至20日,西安市空气污染气象条件一般,对空气污染物的稀释、扩散和清除无明显影响。预计:18日西安市空气质量为中至重度污染,19日、20日为重度污染。
为保护公众健康,降低大气污染强度,根据《陕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提示应对重污染天气的函》(陕重污染天气办〔2019〕11号)要求,按照《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8年修订稿)》规定,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指挥部办公室决定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信息,从2月18日16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Ⅱ级应急响应)。
为应对重污染天气,西安市采取三项措施:一是健康保护措施。对于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要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活动和室外作业时间,确需户外活动或作业的,应采取保护措施。对于幼儿园、小学、中学及同等学历学校停止所有户外课程,尽可能的避免户外活动。
其二是建议性减排措施: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公众最好能够降低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以及产品的使用;企业和事业单位可根据空气污染情况实行错峰上下班;交通、地铁、城投等单位增加公共交通运力保障,鼓励市民绿色出行。
在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业和事业单位、各类工地等,自觉调整生产工期,可在达标排放的基础上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调整有大气污染物排放生产的基本工艺的运行时间,主动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第三项是强制性减排措施:公安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低速汽车、混凝土罐车、建筑垃圾、渣土、砂石运输等高排放车辆的禁行工作;燃料种类为柴油的重型货车禁止上路行驶;依据市环保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联合发布的公告对限行区域内20%社会车辆的限行管控,同时实施过境重型载货车绕行西咸北环线疏导措施;加强“高峰”时段交通疏导,减少车辆怠速时间;加大烟花爆竹执法检查,强化违反法律法规行为打击力度。
对于建设、城管、市政、交通、水务、轨道、城改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督导全市范围内除抢修抢险和特殊需要外的建设、出土、拆迁、建筑垃圾消纳场等实施工程单位停止涉土作业,各类工地禁止喷涂粉刷、护坡喷浆、建筑拆除、切割、土石方等施工作业(塔吊或地下施工等不受影响),以柴油为燃料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再使用;督导全市范围内除地铁、抢修抢险和特殊需要外的建设实施工程单位停止室外作业(塔吊或地下施工等不受影响)。
此外,城管、交通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强化道路保洁措施,采取“湿法作业+吸尘式清扫”等模式,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每日至少增加1次保洁作业;在气象等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增加冲洗易产生扬尘路段的频次;建设部门督导全市两类企业(预拌混凝土、砂浆企业)停止生产;工信、环保等部门加大对重点大气污染源的督导检查频次,确保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达标排放。(刘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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