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拟建地址坐落江苏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小明沙路以西、港丰公路以北,拟置办工业用地30666.82平方米(约46亩)。拟建出产车间、库房、工作区、罐区、辅佐类用房等,拟建总建筑面积17829.14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35951.75平方米;其间:出产车间6216.00平方米、库房3537.75平方米和辅佐用房8075.39平方米;本项目拟置办谐和釜、反应釜、灌装线、储罐、空压机等出产辅佐设备122台(套),其间:国产设备112台(套)、进口设备10台(套)。
项目建造期2.5年,建成后达产年将构成年产6万吨金属加工涂层资料的出产能力。
依据《国家开展变革委严重固定资产出资项目社会安稳危险评价暂行办法》(发改出资[2012]2492号)、《江苏省开展和变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省开展变革委固定资产出资项目社会安稳危险评价暂行办法的告诉》(苏发改规发[2012]1号)和《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严重决议计划社会安稳危险评价机制建造的施行主张》(苏办发〔2021〕15号),现对该项目进行公示,首要就以下几点寻求大众对本项目的定见,如有其它方面定见或主张也可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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