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一些新创业者和一些自认为规模比较小的微型企业,有扩大经营或者规范经营的创业者,只要满足450平以上厂房,厂房不在居民区或村子附近,就可优先考虑办理正规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除非您的销售经营渠道就是当地,譬如豆腐,豆芽,小磨香油,馒头,包子等产品,可优先考虑办理小作坊生产许可证,实际上,目前河南省大部分地区基本不办理,根本原因是没有依据,目前是原来河南省质监局公布的小作坊的备案管理办法,但是该职能移交给食药局后,新的备案管理办法暂时没有通过省人大的审议。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是指有固定生产加工场所,从事食品生产加工活动(不含现做现卖)的个体工商户
注意:新食品法公布后,个体工商户也能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而河南省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备案登记管理办法》始终没公布实施,所以基本不能备案。
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销售不得超出乡镇行政区域,不准进入商场、超市、批发商业市场销售。
由于监管部门的变化,从2010年之后,食品加工方面的监管职责从原来的质监局转移到了食药局,监管主体的变化、食品安全法的修订等原因,使得原有的管理办法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原有的食品加工小作坊的管理办法实际也是处于没有实施的状况,所以新的食品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正在制定,据笔者所知,2016年9月22日,河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已经通过河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发布并征求公众意见。
草案所称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是指有固定生产加工场所,从业人员少,生产规模小,生产条件和工艺技术简单,从事食品生产加工活动的个体生产经营者。
其实,食品加工小作坊要提交的材料并不简单太多,只是面积和检验报告之类的环节要求最简单,但是销售渠道和所经营的食品加工的种类是有限制的,所以要各位企业负责人依据自己的情况具体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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