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村镇涉涂装作业场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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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村镇涉涂装作业场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2024-01-18 11:23:37 新闻中心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9项风险突出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部署要求,逐步加强对涉涂装作业场所的安全监管和专项整治,有效管涉涂控装作业场所安全风险,坚决防范遏制涉涂装作业场所各类事故,依据《徐州市铜山区涉涂装作业场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结合我镇实际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请各村、镇各相关的单位及企业认真组织实施。

  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聚焦涉涂装作业场所安全,坚持条块结合、点面结合、标本兼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进一步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主线,强化源头管控,打击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鼓励转变发展方式与经济转型,打造示范企业。按照“提升一批、整顿一批、关闭一批”的总体思路,对基础现状较好的企业,鼓励技术改造提升;对基础现状一般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及时整改消除风险隐患,经执法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法定条件的企业,依法提请政府关闭;对发现的“小喷涂”单位,坚决实施“两断三清”,依法予以打击取缔。

  辖区范围内机械、轻工、机动车维修等行业涉涂装作业各类场所。突出喷漆室、调漆间等重要生产部位,突出设备安装使用、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外委作业等关键环节,对涉涂装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设、安全风险辨识、风险等级评估、管控措施制定、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等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整治。

  3.是否建立涂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制度、设备维护保养制度、安全作业规程等;涂装作业人员是否经安全培训合格上岗作业。

  4.喷漆室、调漆间、油漆稀释剂储存场所是否存在通风不良以及未规范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和防爆电气设备设施的情况;喷漆室、调漆间的所有导电部件、排风管、喷漆设备、被喷涂工件、供漆容器及输漆管道是否接地。

  5.天然气(煤气)加热炉燃烧器操作部位是否设置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或燃烧系统是否设置防突然熄火或点火失败的安全装置。

  6.涂装场所动火、有限空间等危险作业是否经审批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涂漆或清理漆渣等作业是否提前开启通风系统或系统失灵停止作业。

  7.喷漆室、调漆间是否严禁使用易发火铁制工具;喷漆室、调漆室、和油漆(溶剂)储存场所内是否严禁设置办公室、休息室;调配涂料是否在调漆间内进行,剩余涂料及辅料是否送回调漆间或封闭放置。

  8.粉末静电喷涂房内是否按规范设置防爆电气设备设施;粉末静电喷涂房是否制定粉尘清扫制度,作业现场积尘是否及时规范清理。

  10.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清除集聚在地沟、地坑等有限空间内的可燃气体;是否落实“严禁使用有机溶剂清洗地面和墙壁”的要求。

  1.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

  2.是否按规定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并取得环评报告批复;是否已按规定申领排污许可证或进行排污登记。

  消防设计是否依法审查,是否存在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情况。

  (一)全面摸清涉涂装作业场所现状。全面摸清涂装作业场所的安全、环保、消防、职卫等管理现状,掌握喷涂设备、喷涂方式、物料种类、作业人数等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督促涉涂装作业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自查自改,全面辨识各环节存在的各类风险,建立风险档案并采取有效管控措施。

  (二)深入整治涉涂装作业场所风险隐患。要在涉涂装作业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改的基础上,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分行业、分领域、分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强力推动相关单位开展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突出整治重大风险隐患,将事故风险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对专项整治期间排查发现的违法行为和隐患问题,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市场等手段,必要时采取临时查封、强制执行、行政拘留、依法取缔等措施。

  (三)严格落实涉涂装作业场所主体责任。涉涂装作业生产经营单位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对照《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事项清单》,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提升安全管理水平。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充分运用社会信用体系和联合惩戒机制,压紧压实涉涂装作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

  (四)坚决防范遏制涉涂装作业场所事故。涉涂装作业生产经营单位要强化“防事故、保安全”的责任意识,管控住涂装作业的安全风险和职业病因素,建立完善应急预案或处置方案,经常性开展应急演练。要通过强有力的监管执法,倒逼企业提升事故应急能力,有效防范事故发生。

  (五)立足长远提升涂装行业本质安全水平。为满足涂装市场需求,要积极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做法,强化引导扶持和典型示范引领,规划建设一批设施先进、管理规范、安全环保、多方共享的标准化涂装作业场所,不断提升我区我镇涂装行业整体发展水平。

  自查自改阶段(即日起至2020年12月底)。各村、部门、企业要在前期开展风险突出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基础上,对涉涂装作业场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进行再动员、再部署,明确任务要求,厘清责任分工,细化制定本辖区、本部门涉涂装作业场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对本辖区涉涂装作业单位开展全面、精细排查摸底,分类建立企业基础台账,逐一登记造册,切实将专项整治要求传达到每一家涉涂装作业生产经营单位。要召集辖区内涉涂装作业企业负责人进行专题动员部署,督促企业立即开展自查自改,全面深入查找在全员责任制建立、风险辨识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安全培训教育、危险作业审批、外委作业管理、作业现场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记录在册逐条逐项按照“两照一表”格式落实整改实现闭环,并及时将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设情况、风险辨识和管控措施、隐患自查和整改结果在企业内部进行公示。

  (二)整治执法阶段(2021年1月至2021年3月)。要督促各企业对照整治内容,全面排查问题隐患,逐项制定整改计划,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和法规及标准规范落实整治措施。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根据整治内容依法依规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联合执法检查。镇将聘请相关专家或第三方服务机构指导。检查过程中,要聚焦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对涉嫌违法,尤其是拒不执行监管部门指令、逾期未改正的立案严肃查处。

  (三)督查“回头看”阶段(2021年4月)。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检查,确保企业隐患“两照一表”闭环整改到位,确保非法单位取缔后“两断三清”。要不定期采取“四不两直”抽查、明察暗访、专项集中督查等方式,开展集中督导和执法检查,要紧盯隐患不放,跟踪督促整改,确保隐患清零。对存在典型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的,要组织集中挂牌一批、曝光一批、处理一批。

  (四)总结验收阶段(2021年5月)。对涉涂装作业场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一律重新进行整治。同时,要认真总结和固化经验,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从源头和本质上提升涉涂装作业场所安全生产水平。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镇政府成立“房村镇涉涂装作业场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任副组长,安监办、派出所、市场监管分局、城管中队、环保办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监办,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建立专班集中办公。

  (二)强化问题整改。要进一步强化问题意识、风险意识和忧患意识,坚持边整边改、整改结合,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全面开展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努力降低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安全风险。切实做到隐患排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全面提升涉涂装作业场所的本质安全水平。

  (三)强化责任落地。要严格落实属地监管和部门监管责任,层层分解明确到具体机构和人员,强化隐患无处不在的危机感、成绩每天归零的责任感,以壮士断腕的决心、更严的责任担当、更实的举措推动专项整治工作。要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特别是要严格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四)强化执法惩戒。要对自查自改不主动、重点问题和隐患较多企业,特别是安全生产管理混乱、长期诚信缺失、无视安全生产法律和法规、存在严重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通过重点执法、专项执法、联合执法、暗访暗查等方式加大执法力度,充分发挥联合惩戒机制作用,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利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充分的发挥刑事手段的惩治震慑作用,让违法者付出沉重代价,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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